8月1日,科技部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明確,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重點由人工智能行業技術領軍企業牽頭建設,鼓勵聯合科研院所、高校參與建設并提供智力和技術支撐。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以下簡稱開放創新平臺)遵循應用為牽引、企業為主體、市場化機制、協同式創新的建設原則。文件指出,提出建設申請的開放創新平臺應具備四個基本條件,具備突出的技術實力和產業創新影響力,具有向社會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技術基礎和服務能力,依托單位承諾對開放創新平臺建設給予持續的資金、人才、基礎設施等投入,具備明確可考核的開放服務運行機制。同時,開放創新平臺建設聚焦四大重點任務,開展細分領域的技術創新,促進成果擴散與轉化應用,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引導中小微企業和行業開發者創新創業。